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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

2008年山东省人身损害(包括交通事故)赔偿标准

1、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65元。

  2、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667元。

  3、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。

  4、2007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2元。

  5、2007年山东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71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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